上海公积金基数是指用于计算个人公积金缴存额的基准数额。根据上海市的规定,公积金基数的确定是根据参保人员的月工资收入来计算的。
具体计算公式如下:
. ,确定参保人员的缴存基数上下限。根据上海市的规定,参保人员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,下限为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%。
2. 然后,根据参保人员的月工资收入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。根据上海市的规定, 参保人员的月工资低于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,则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实际月工资收入; 月工资高于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,则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。
举例说明:
假设某参保人员的月工资为8000元,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0000元。
根据规定,参保人员的缴存基数上限为 0000元×3=30000元,下限为 0000元×20%=2000元。
由于该参保人员的月工资低于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%,所以其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实际月工资收入,即8000元。
因此,该参保人员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8000元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上海市每年都会进行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调整,公积金基数的计算也会相应进行调整。参保人员需要及时了解 的政策规定,以确定自己的公积金缴存基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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